麒麟区戒毒所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所
( 2004-06-14 14:22:27 Readed: )
日前,麒麟区戒毒所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所,成为全国27个一级戒毒所中的一员,实现了麒麟区戒毒所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由二级所向一级所的飞跃。
麒麟区戒毒所于1994年12月开始收戒吸毒人员后,为不断适应形势的需要,多年来克服困难多方筹资进行扩建,自1999年以来一直坚持满员收戒,为麒麟区的治安稳定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至2002年发展成占地40亩收戒容量为600人的大型强制戒毒所,近年来又建设了戒毒康复农场和劳动车间,全面实施变收戒方式“外循环”为“内循环”的戒毒模式,使全区的禁吸戒毒工作迅猛向前推进。在戒毒所不断扩容加大收戒量的同时,管理工作也不断强化使之跃上了一个新台阶,通过严格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几年来未发生非正常死亡和重大恶性事故,同时通过降低生活费收取标准等一系列工作的改进,麒麟区戒毒所的声誉和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使外地一些自愿戒毒人员慕名而来。2002年8月被评定为二级戒毒所,在此基础上,戒毒所充分发挥具备专门从事戒毒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经验的资源优势,今年2月11日建成戒毒所自愿部,成为曲靖市第一个对外开放的集脱毒、康复、教育、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社会性自愿戒毒场所。麒麟区戒毒所双管齐下,将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结合起来,立足于巩固戒断率,对戒毒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
Source:云南省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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