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毒标兵 查国荣烈士事迹
( 2004-05-26 15:05:58 Readed: )
查国荣,男,生于1954年7月,彝族,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籍贯永德。1969年9月至1971年1月至1998年分别在中国人民解放军0298部队、临沧支队南伞边防站工作,其中,1979年至1980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情报学院读中专;1989年至2000年8月23日在永德县公安局工作,任禁毒大队教导员,二级警督警衔,2000年8月24日因公殉职。
查国荣烈士
1991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6年和1999年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1995年底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光荣称号;
2000年5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禁毒工作缉毒标兵”荣誉称号;
2000年7月5日,被云南省人事厅记国家公务员一等功一次。
一身正气斗“毒魔”智勇双全破毒案
——记永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查国荣同志先进事迹
1988年,三十三岁的查国荣同志由武警临沧边防支队南伞边防检查站转业分配到永德县公安局从事缉毒侦察工作。1989年被任命为缉毒队队长,1999年初被任命为禁毒大队教导员。从警十余年来,查国荣同志始终保持着军人本色,他怀着一颗对党对人民无限中诚之心,不畏艰险,无怨无悔地投身于禁毒工作之中,一次又一次的与队友一起侦破毒案。由于表现突出和成绩显著,查国荣同志多次受到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九五、九六年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和临沧行署授予“模式军队转业干部”荣誉称号,九三、九五、九六、九八年度先后四次荣立“三等功”,并多次受到永德县公安局党委的嘉奖和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在鲜花和喝彩声中,查国荣同志并不以此为满足,年过半百人到中年的他,在担任禁毒大队教导员并主管情报调研工作后,深知自己肩上担子的重量。在禁毒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复杂的情况下,要想取得斗争主动权,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活动,情报调研更显重要,工作难度更是不言而喻了。但知难而上是查国荣同志一贯的工作作风,在99年度中,他除了抓好禁毒大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配合大队长抓好全县禁毒业务工作外,带领情报科的同志大力开展情报调研工作。一方面加强情报调研,在情报信息的“高、尖、深”上下功夫,作文章,提高情报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对近几年禁毒隐蔽力量建设薄弱,不适应禁毒斗争需要的状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隐蔽力量建设的新路子,狠抓隐蔽队伍建设,广辟情报来源,在破获大要案件方面上有了较大的突破。1999年7月7日,查国荣同志亲自深入虎穴,与毒犯巧妙周旋,斗志斗勇,在队友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的侦破“99•6•29”特大贩毒预备案件,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资165万元。通过审查深挖,缴获运毒车辆及毒资购买的车辆5辆,价值50余万元。
1999年5月25日,查国荣同志接到一缉毒特情报称:“我朋友的丈夫周××问我,境外人(缅甸)那边给朋友找得着海洛因,临沧太平街的王发龙要买。”我说,“只要有钱,先放一点定金就可以买到。”获此情报后,查国荣同志即指挥该特情继续贴靠周××。6月20日,周××再次来电话与该特情联系,说王发龙欲购海洛因30公斤,每公斤给人 币52000元,并同意先放定金50000元。6月22日,王发龙向该特情提出要直接与卖毒品的老板通话。为了进一步核实情报真伪,查国荣接报后假称缅甸国果敢县老街的周二与王发龙通话,王在电话中称:欲购买海洛因30公斤,价格每公斤52000元,可预付定金50000元,但毒品必须由卖方于7月5日送达昆明,定金由该特情转交卖后到昆明接货。6月26日,该特情报,定金50000元已经到手,查国荣即于6月27日将案情详细向永德县公安局局长作了汇报。7月2日经报地局禁毒支队批准,成立专案组经营此案,签于案情重大,专案组决定由查国荣继续化妆打入毒窝,同时制定出周密的侦破方案,并经省厅安排由昆明市官渡分局禁毒大队协助侦破此案,至此,一张无形的缉毒大网悄然张开。
7月4日,专案组风尘仆仆赶到昆明,在省厅的协调下,很快与昆明官渡分局禁毒大队的同志一道投入紧张工作。此时,查国荣同志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是案件能否得以成功破获的关键,必须稳扎稳打、讲究策略,否则一切将会前功尽弃,甚至造成无谓的牺牲。7月5日,查国荣与王发龙取得联系,相约到昆明自祥饭店面谈,经交涉定于7月6日交货。按预定方案,查国荣同志提出要先看毒资。当日下午,对方由临沧地区双江县的杨继红(在逃)与查国荣在翠湖公园接头,尔后,杨继红领着查国荣到樱花购物中心门口与台湾省桃园县的杨仁弘见面,后一起前往昆明机场二楼餐厅,其中一张餐桌旁坐着三人,其中一人的身边放着两个蓝色的提包,此人是杨仁弘的同伙柯信通(台湾省桃园县人)。杨仁弘拉开两个蓝色包让查国荣看款,查国荣发现两个包内有人民币100余万元,杨仁弘说有180万元。查国荣验款后,杨仁弘提出要尽快让其验货(海洛因)。按照既定的作战部署,查国荣将杨仁弘、杨继红带至我方预先设置的方舟大酒店6232号房间内看毒品。毒品验看后,杨仁弘要查国荣提上毒品与他一起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为防不测,查国荣按我方预定方案坚持对方带钱到6232号房间交货,终因双方意见不统一而未成交。7月7日中午,杨仁弘再次与查国荣同志联系,将交货地点设置在华侨宾馆A座228号房间内。查国荣同志面对毒犯的多次考查,始终不露出丝毫破绽,最终取得了毒犯的“信任”。当日下午17时许,王发龙、杨继红约查国荣在营停车场路口相会,会面后,两人领查国荣到官房酒店与杨仁弘会面,再由杨仁弘将查国荣带至1401号房间。此时,柯信通已等候在1401房间内,柯从室内提出两个提包,并让查国荣清点包内的钱,经清点合人民币165万元。款点好后,柯等人问查国荣下步怎么办,查国荣即按我方预定方案叫对方带上钱一起到华桥宾馆取货。杨仁弘、杨继红、王龙发三人并携款与查国荣一起乘出租车到华桥宾馆,由杨断红在宾馆大厅门口放哨,杨仁弘、王发龙两人随查国荣携带进入A228号房间,这时,由我方预先部署的特情从房间床下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两包30公斤海洛因交给杨仁弘、王龙发两人,俩人拉开提包验货后,将毒品提出A228号房间,行至宾馆大酒店时我方预先埋伏的侦干一举擒获。至此,“99•6•29”专案利用告破,查国荣同志圆满完成了内钱侦控任务。
“99•6•29”特大贩毒预备案件的成功破获,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所焰,同时也给今后的禁毒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是对查国荣同志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一次全面检验。查国荣同志的确是一名对工作极为负责的好警察,为了禁毒工作,他舍弃了很多,99年,他出差在外的时间达到240多天,居禁毒大队所有民警之首。有时为了一条线索,一个情报,他上午到家下午却又离家,两点到家三点又要离家,作为丈夫和父亲,对于妻子和女儿,他只有深深的内疚;有时为了工作,查国荣同志还要自己出钱支付手机通讯费用,有的同志开玩笑的对他说:“你这是何苦呢,自己出钱买工作做。”面对类似的话语,查国荣同志总是微笑着说:“我自己出点钱是小事,如果为了省钱而耽误了时间,贻误工作那才是大事。”
简短的话语,道出了查国荣的心声,表明了他博大的胸怀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查国荣同志用自己的无私和智慧,为永德县的禁毒工作作出了新的贡献。
Source:云南省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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